各二级单位:
近日,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教育部相关部署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撤稿原因,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相关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各相关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如没有撤稿情况,请在自查情况汇总表中填写“无此类情况”,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
二、重点调查
根据自查情况,重点调查核实撤稿论文原因,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令)、《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以下简称221号文)、《北京建筑大学学术规范》(北建大校发〔2021〕8号)、《北京建筑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北建大校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
对在本次调查未主动报告或者签署承诺书后投稿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将按照40号令、221号文、《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文件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三、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主动梳理本单位涉及的撤稿论文情况,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https://earlywarning.fenqubiao.com/#/),
建立并定期发布本单位或本学科预警期刊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并在版面费报销、论文奖励、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对2021年1月1日以来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于2024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撤稿论文自查汇总表的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加佳,石炀
电子邮箱:xujiajia@bucea.edu.cn
联系电话:6832230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