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与相关教师: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2023年度培育项目——骨干计划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该计划面向具备承担北京市重点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的教师,支持其开展与项目相关研究。北京市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学校牵头承担的能够解决北京重大需求以及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具有创新性较强、领域或行业影响较深、资源投入规模较大等特点的北京市重大重点项目。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基本要求
1.恪守科学学术道德,学风端正,发展潜力较大;
2.申请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3.校级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本项目资助。
(二)支持范围
申请人可结合学校优势学科特色,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课题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学科发展潜力,具有创新性,围绕优势学科展开;
2.学术思想新颖,理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
3.主要研究内容不得与已获国家和北京市资助项目或校内其他资助项目内容重复。
(三)支持力度与研究周期
资助额度为不超过8万元/项,执行期为2年,分年度填报预期成果。
(四)限项要求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超额申请则均视为无效。
(五)经费安排与预算执行
本次申报项目预算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经费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北建大财发〔2023〕2号)、《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印发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北建大财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人须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项目经费分年度下达并严格执行预算进度,对于当年所拨经费,截至当年11月底执行完毕(包括冲销所有暂付款,具体以财务处通知为准)。骨干计划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对于未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暂停或停止拨付后续经费。
(六)验收及成果要求
实施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结项材料,相关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北京建筑大学培育项目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Cultivation project Funds for 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和资助项目编号(X23……),项目结题验收时,未标注的成果不予通过。
在项目执行期内获批重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可申请免于鉴定,直接办理结项手续。
三、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在学校科研系统(学校信息门户首页-科研与教管研-科研系统)在线填写《北京建筑大学培育项目——骨干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次日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按填报流程(见附件2)规范填写。请各学院将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申请书于2023年4月24日前统一交至西城校区科研楼413,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工作要求
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立项后及时予以公示,后续支撑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科发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68322577
电子邮箱:zxky@bucea.edu.cn
附件:
1.北京建筑大学培育项目——骨干计划申请书
2.科研系统申报流程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