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题管理,做好2023年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范围
计划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应结题的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1.根据专家修改意见修改后的最终成果3套(须胶装);
2.结项审批书原件3份;
3.最终成果简介3份;
4.以上三份材料的电子版(均为Word文件);
5.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2套;其中,获奖的提交获奖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出版的提交样书,发表的提交发表成果全文复印件,获领导批示的提交获批示成果及批示复印件或证明,被党政机关或相关部门采纳的提交被采纳成果及采纳证明材料等;
6.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盖财务章、审计章)原件2份;
7.科研课题结题经费审计(审签)备案表2份;
8.专家鉴定成果表2套及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1.请有关项目负责人9月1日前将最终版结题材料发送至houxingwang@bucea.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具体结项流程见邮箱通知;
2.本年度清理项目务必参加结题;
3.申报下一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务必参加本次结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兴旺
联系电话:68322091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室
附件:结题材料汇总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7月10日